根据中央、河北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干部工作相关精神,按照学校党委《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党组字〔2020〕53号)等文件精神,决定于2020年11月至12月开展学院科级干部新一轮选拔任用工作。
一、岗位名称
党政办公室主任,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、副主任,分团委书记,教学办公室主任,科研和学科办公室主任
二、任职资格与条件
1.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基本条件和资格依照校党委《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党组字〔2020〕53号)执行。
(1)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。
(2)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四年以上工龄;硕士研究生毕业一般应有两年以上工龄;博士研究生毕业一般应有一年以上工龄。一般有在本校工作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。
(3)由副职提任正职的,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。
(4)符合条件的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(技术)职务或者五年以上中级专业(技术)职务的人员,可直接提任正职。
2.科级干部应当逐级提拔。
3.交流任职
本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鼓励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满8年的党政管理干部进行交流。交流的方式可区别情况采取部门内交流、部门内跨校区同岗交流或跨部门(单位)交流。
4.任职资格时间
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。
5.任职年龄
年满58周岁的科级干部,不再担任现职科级干部。
鼓励年满56周岁的科级干部,自愿退出科级岗位。
退出现职科级岗位的,结合本人意愿由学校安排具体工作,符合相关条件的优先转岗到思政部教师岗、辅导员岗,也可转到教学科研岗位工作,科级待遇保留至退休。
6.提拔任职年龄
提任正科的,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6周岁(197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);提任副科的,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2周岁(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)。
中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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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11月27日